1.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前於110年5月11日發布提升第二 級防疫警戒、於110年5月15日發布提升第三級防疫警戒 迄今,各環保專責人員訓練機構因上開新冠炎疫情特殊處境,無法開辦訓練,致專責人員無法於到職之翌日6個 月內完成到職訓練;因此本署針對各環保專責人員之到 職訓練提供安心防疫便民措施,對於專責人員之到職訓 練屆期日為110年5月14日以後者,其應完成到職訓練屆期日展延3個月。
2.以上便民措施係針對COVID-19疫情影響期間而實施,等疫情趨緩後,即回復相關環保法規之管制作為。
- 發布單位:
- 環訓所輔導組
- 更新日期:
- 111-04-20
- 點閱數量:
-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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