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化學需氧量檢測方法-自動監測設施法 (NIEA W518.51C)
公告日:107/02/27 實施日: 107/06/15 公告字號:1070001128
本方法現有關鍵字: automatic monitoring system、COD、化學需氧量、自動監測設施
公告法源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條
列印約略頁數 : 3 頁
已申請許可之各檢測類別檢驗項目: (如附件)
網頁政策及宣告 廉能是政府的核心價值,貪腐足以摧毀政府的形象,公務員應堅持廉潔,拒絕貪腐。 地址:320680 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 總機:(03)491-5818 傳真:(03)49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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