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
1.請貴單位事先調整檢驗人力。
2.提交結果期限為112年1月18日(三)。
3.正式公文已於111年12月19日發出。
4.盲樣測試結果免備文(即無須提交原始數據、光碟)於112年1月18日(含)前以網路輸入作業方式至環境檢測機構管理資訊系統填報,請貴機構務必正確鍵入檢測值。
5.聯絡人:
(1)本所工作秘書處許先生,電話:03- 4915818 分機1303
(2)本所第一組龔先生,電話:03- 4915818 分機2110
6.為避免盲樣運送時破裂,本次裝入於紙盒(20x20x6 cm),請攜帶足夠大小之運送容器,如項目多之檢測機構則會有多盒。
7.其他事項詳如附件。
【附件】詳如以下附件
編號 |
標題 |
更新日期 |
檔案下載 |
下載次數 |
1 |
函1117109513A_發_ _1_ |
111-12-21 |
pdf |
143 |
2 |
代判署函1117109513_發_ |
111-12-21 |
pdf |
128 |
- 發布單位:
- 環檢所第一組第一科
- 更新日期:
- 112-05-15
- 點閱數量:
- 605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