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貴單位事先調整檢驗人力。
2.為配合防疫政策,請依分配梯次時間前來並進行相關防疫作業。
3.提交結果期限為111年12月7日(三)。
4.正式公文已於111年10月25日發出。
5.盲樣測試結果免備文(即無須提交原始數據、光碟)於111年12月7日(含)前以網路輸入作業方式至環境檢測機構管理資訊系統填報,請貴機構務必正確鍵入檢測值。
6.聯絡人:
(1)本所工作秘書處許先生,電話:03- 4915818 分機1303
(2)本所第一組龔先生,電話:03- 4915818 分機2110
7.為避免盲樣運送時破裂,本次裝入於紙盒(20x20x6 cm),請攜帶足夠大小之運送容器,如項目多之檢測機構則會有多盒。
8.其他事項詳如附件。
詳如以下附件
編號 |
標題 |
更新日期 |
檔案下載 |
下載次數 |
1 |
【檢測機構函】1117107433_發_ |
111-10-27 |
pdf |
198 |
2 |
【環保機關函】1117107433A_發_ |
111-10-27 |
pdf |
129 |
- 發布單位:
- 環檢所第一組第一科
- 更新日期:
- 111-10-27
- 點閱數量:
- 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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