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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經濟部於112年1月3日訂定發布「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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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適用對象限於受到疫情影響之農業、服務業及受連帶影響之工業,前經檢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之受疫情影響原因,並綜合考量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因疫情所辦理產業事業之紓困對象與本補貼政策論述之一致性,故適用本要點事業營業項目及事業類型,詳如本要點附件一、附件二。
編號 標題 更新日期 檔案下載 下載次數
1
經濟部函(含112年基本工資補貼作業要點及其附件)
112-01-07 pdf 44
發布單位:
環檢所第一組第一科
更新日期:
112-01-07
點閱數量: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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