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職掌
地方政府環保事項執行督導。
跨縣市環保事務之協調與執行。
家戶垃圾處理設施(焚化廠、衛生掩埋場)之興建、營運管理、督導及評鑑。
環境影響評估監督之執行。
天然災害緊急應變及清潔隊員安全照護。
一般廢棄物政策之協調及推動。
環保設施工程施工品質查核。
科技執法與數位督察技術之開發與管理。
優質公廁政策推動補助縣市辦理公廁興建、修繕及強化清潔維護管理工作。
居家環境蟲鼠防治(登革熱、小黑蚊、紅火蟻等)。
海岸清潔維護。
環境污染案件督察及環保犯罪查緝 (北區、中區、南區環境督察大隊)。
服務項目摘要
督導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執行事項。
業務諮詢電話
請逕撥各單位服務電話:
科別 |
業務項目 |
分機號碼 |
環境督察總隊 | | (04)2252-1718 |
北區環境督察大隊 | 督導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花蓮縣、連江縣等九縣市。 | (02)2370-5255 |
中區環境督察大隊 | 督導臺中市、苗栗縣、南投市、彰化縣、雲林縣、金門縣等6縣市。 | (04)2255-3349 |
南區環境督察大隊 | 督導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等7縣市。 | (07)776-0000 |
- 發布單位:
- 環境保護署
- 發布日期:
- 107-06-04
- 更新日期:
- 111-11-04
- 點閱:
- 4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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