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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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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

空保處第一科:空氣品質保護規劃

空保處第二科:固定污染源防制

空保處第三科:移動污染源防制

空保處第四科:噪音振動管制及室內空品管理

服務項目摘要

空氣品質規劃、固定污染源防制、移動污染源防制、噪音振動管制、室內空氣品質管理


業務諮詢電話

上班時段可逕撥本署辦公室服務電話:(02) 2311-7722,轉接下列各業務單位分機:

科別 業務項目 分機號碼
第一科研訂與推動空氣污染防制方案
空氣品質標準與防制區劃分
空污基金管理
破壞臭氧層物質之氟氯烴(HCFCs)冷媒管制使用與削減
申辦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證明(冷媒回收機)
空氣品質模式模擬與更新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冊
6100
第二科固定污染源管理(含許可審查、定期檢測、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CEMS)等)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
有害空氣污染物(HAPs)管制
營建工程及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管制
6200
第三科移動污染源防制
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
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機車、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
換購大型柴油車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
烏賊車檢舉
6300
第四科噪音振動管制
噪音管制法規、機動車輛噪音管制及交通噪音管制
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電磁波)管制
空品淨化區設置及植樹綠化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
噪音陳情案件、航空噪音管制及公告行為管制
低頻噪音管制及進口噪音設備用途證明書
6400
發布單位:
環境保護署
發布日期:
107-06-04
更新日期:
111-06-09
點閱:
4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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