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無
- 官等職等:無
- 人數:1人
- 性別:不限
- 公告期間:109年7月2日至109年7月12日
-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者。
(二)以統計系所畢業者、曾修習統計學科達6學分以上者、具統計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併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三)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辦理環境保護統計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需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及網際網路操作)。本職務係辦理本署統計室辦事員職缺因列入10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任用計畫所留業務,故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109年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即予解僱。
- 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統計室)
- 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甄選簡歷冊(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epa.gov.tw「資訊與服務/環保署徵才」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109年7月12日前寄至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3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統計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職稱[統計室-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併寄至iltsai@epa.gov.tw信箱,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統計室-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依被代理職務職等及本署公告所定資格條件核給280薪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3萬4,916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24.7元)。
(二)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6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三)聯絡人:統計室蔡小姐,聯絡電話(02)2311-7722轉2104。
編號 |
標題 |
更新日期 |
檔案下載 |
下載次數 |
1 |
甄選簡歷冊.docx |
109-07-02 |
doc |
22 |
2 |
甄選簡歷冊.odt |
109-07-02 |
odt |
9 |
- 發布單位:
- 人事室第一科
- 更新日期:
- 109-07-02
- 點閱數量:
-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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