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事業廢棄物的管制工作,本署於86年開始進行設立事業廢棄管制中心的先導計畫;87年7月奉行政院核准,完成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各縣市工作站資訊網路作業訓練。
然旗山溪廢溶劑事件之後,事業廢棄物管制益形重要,並於89年10月21日成立「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藉由現代化資訊管理系統建置「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自2002年起分批公告以清運機具加裝即時追蹤系統(GPS)方式,進行事業廢棄物在清運過程中全程軌跡監控,對事業、清除、清理及處理事業廢棄物等機構所申報的資料,予以比對,並配合各縣市環保局稽查、告發取締與結合本署環境督察總隊複查,以掌握事業廢棄物及流向,促使事業機構妥善處理其廢棄物。
本署並於108年導入創新申報功能,包含遞送聯單批次上傳服務及聯單應用程式介面之開發,並推廣高科技廠使用,迄今約申報10萬筆聯單,減少80%申報作業時間。
- 發布單位:
- 廢管處
- 更新日期:
- 111-11-07
- 點閱數量:
- 3025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