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二、招生對象:
(一)招生年齡:2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適齡幼兒(民國109年9月1日前出生者)。
(二)招生資格:
1.第一順位:機關(構)員工子女、孫子女,詳見表一。
2.第二順位: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4條所稱需要協助幼兒,詳見表一。
3.第三順位:一般生(其他適齡幼兒)。
三、招收人數:本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111學年度可招收人數共計12人。
四、辦理期程:
(一)簡章公告時間:111年5月23日(星期ㄧ)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kidsplace83)。
(二)新生登記時間:111年5月23日(星期ㄧ)至111年5月30日(星期一)下午5時截止,
請至網路填寫線上報名表(https://forms.gle/cw2LBvKSYVNUAxzDA)。
(三)抽籤時間:111年5月31日(星期二),上午10時,於本中心進行線上公開抽籤作業。
*登記人數超過可招收名額時,採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辦理抽籤,未中簽者依中簽序全數列入備取名單
(四)錄取名單公告時間:111年5月31日(星期二),中午12時公告於本中心網頁
(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kidsplace83)。
*為維護幼生個資安全,名單將以編號並遮蔽部分份姓名方式呈現。
(五)報到時間:
1.正取生:111年6月2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採線上辦理報到,逾時未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本中心得通知備取生 依序遞補。
2.備取生:111年6月6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
(六)開學日期:111年8月15日(星期一)正式上課。(新開園第一學期有兩週的環境佈置與備課週)。
五、其他:
(一)雙(多)胞胎籤卡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採「合併一籤」或「個別分籤」,合併一籤者中籤者全數錄取,若抽中最 後一個缺額,雙(多)胞胎之其他幼兒得列候補名單第一順位。
(二)本中心以招收員工子女、孫子女為主要設立目的,因次招生對象以員工子女、孫子女為優先,仍有缺額者再依序招收 需要協助幼兒及其他適齡幼兒。倘於招生登記完成後或學期中出缺時,優先錄取員工子女、孫子女,如無員工子女、
孫子女需求,再依備取名單錄取一般幼兒。
(三)備取名單遞補規則與備取資格保留期限以及無備取名單時後續缺額招生,由本中心本權責另行辦理遞補及招生作業。
(四)109年9月2日以後出生者,於滿2歲生日當月,若本中心仍有缺額,始得辦理就學。
六、登記應備證明文件:
身分/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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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檢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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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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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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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員工子女、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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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員工證、識別證或在職證明
2.戶口名簿及影本(足資證明親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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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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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駐點人員子女、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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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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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教職員工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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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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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簽訂聯合托育教保服務契約之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員工子女及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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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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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家庭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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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局(處)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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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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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幼兒
(含經鑑輔會鑑定持有暫緩入學證明之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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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鑑輔會核發之鑑定證明文件。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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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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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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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局(處)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認證公文。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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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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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或母或監護人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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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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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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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項各款證明文件,於入中心登記時應在有效期限內(戶籍謄本從戶政機關申請3個月內有效)
- 上述證明文件於報到時提供數位檔,註冊後查驗正本,於驗畢後即歸還。
- 同時具備多項資格者,由家長自行選擇最有利之順位辦理登記。
- 家長(監護人)如偽造或出具不實之證明文件,取消幼兒錄取資格,如涉刑事責任應自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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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聯絡窗口及時間:
編號 |
標題 |
更新日期 |
檔案下載 |
下載次數 |
1 |
環保署教保中心_對外_招生簡章.pdf |
111-05-23 |
pdf |
420 |
- 發布單位:
- 人事室第二科
- 更新日期:
- 111-05-23
- 點閱數量:
- 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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