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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戶垃圾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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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戶垃圾收集(垃圾強制分類)

本署自94年起推動垃圾強制分類,規定民眾應先將家用廢棄物分為資源、廚餘及垃圾三大類,再分別交由清潔隊回收或清除。

發布單位:
總隊第六科
更新日期:
110-08-03
點閱數量:
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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