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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環境用藥

環境用藥管理範圍涵括3類:環境衛生用藥、污染防治用藥品及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此外,依其使用濃度及使用方式之不同,在管理上亦可分為一般環境用藥、特殊環境用藥及環境用藥原體。
資料來源:環境衛生及用藥, 本署全球資訊網

居家生活中於環境整潔或是為了降低疾病的傳染,往往需要藉助於各種類型的「化學武器」也就是俗稱的殺蟲劑來驅除環境中的蚊蟲;像是老鼠藥、殺蟲劑及蚊香等,這些化學藥劑統稱為環境用藥。
資料來源:認識環境衛生用藥, 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站

目錄

環境用藥管理
你能做什麼
環境用藥相關新聞
本署環境用藥相關研究成果
環境用藥相關法規
環境用藥相關連結


環境用藥管理

環境用藥管理策略上,主要以健全法令規章為主,包括許可證查驗登記、許可執照核發、廣告核准、環境用藥設廠標準、專業技術人員訓練及設置、病媒防治業管理、使用貯存置放管理等,相關法均已建制完全,以作為執法依據。
資料來源:環境衛生及用藥, 本署全球資訊網

環境衛生用藥為民眾預防居家害蟲必備藥劑,為防止來路不明的環境用藥,環保署督導各地方環保機關,每年都會針對零售店、雜貨店、藥局、量販店、10元商店、花市、傳統市場等販賣場所,不定期進行環境用藥標示查核及成分含量抽驗。另外特別針對網路行銷部分,加強查核網路非法廣告環境用藥。
資料來源:本署2012.03.06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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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做什麼

住家環境衛生用殺蟲劑之選用
選購時請認明環保署許可且包裝標示完整者。
使用前,應先詳細閱讀標示。
使用時應確實依標示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使用。
環境衛生用殺蟲劑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少用。
資料來源:環境用藥選購原則, 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站

使用環藥的正確方法
任何類型的環藥,本身均具毒性,使用不當反而引起更大的傷害,例如:直接引起使用者中毒、殘留物影響人畜之健康或是造成蚊蠅的抗藥性等等。故在施用環藥前,應先確實清潔環境,加裝紗門紗窗,再適時、適量的施用之。
資料來源:環境用藥使用方式, 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站

不要上網違規拍賣環藥以免受罰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非持有環境用藥證照者,不可以在網路廣告販賣環境用藥。環保署已多次函請網站拍賣公司於網拍入口網站提醒民眾,環境用藥網拍之法令禁止限制項目,呼籲賣家欲上網拍賣前,一定要到拍賣網站詳細閱讀會員權益及法令規定,民眾不要因為一時的疏忽,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而受罰,反而得不償失。民眾如果有出國自行攜帶少量的環境用藥或親朋好友轉送的環境用藥,也只能自行使用,不能販賣或上網拍賣。
資料來源:本署2012.03.06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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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用藥相關新聞

時間 2011年10月
內容 環署舉辦環境用藥技術應用研討會,提昇病媒害蟲防治技術

為提昇環境用藥應用於居家害蟲的防治,環保署特別於10月28日舉辦2011年環境用藥技術應用研討會,針對環境用藥應用於驅蚊及誘蚊防治效果,以及小黑蚊、登革熱病媒蚊、入侵紅火蟻等防治技術,邀請專家學者專題介紹,提供民眾共同有效防除家中擾人的害蟲防治方法。

環保署強調,台灣位居亞熱帶,氣候高溫多濕,適合各種病媒害蟲孳生繁殖。提昇優質環境衛生,首重環境整頓與孳生源清除,瞭解環境用藥應用於病媒害蟲防治技術及技巧,可以達到事半功倍效果。希望藉著本次研討會,透過專家學者與環保單位、廠商、民眾交流的機會,共同提昇我國環境用藥的應用技術及用藥安全。
資料來源:本署2011.10.27新聞稿


時間 2010年9月
內容 環保署加強環境用藥網路拍賣把關機制

環保署為避免一般民眾上網至拍賣網站廣告環境用藥,而誤觸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已邀請網路拍賣入口網站公司共商如何預防一般民眾賣家誤觸違反環境用藥網路拍賣廣告管理事宜,獲致共識。入口網站公司將禁止一般民眾賣家拍賣廣告居家環境衛生用藥,網路商城則需為環境用藥業者方可拍賣居家環境衛生用藥,兩者並分別明示在會員「政策與規範」。環保署亦將提供違反規定之環境用藥品名關鍵字給入口網路公司,以利其立即下架,為民眾權益把關。

環保署表示,查獲違規環境用藥廣告,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處新台幣6萬至30萬元,而未經登記的偽造環藥,則處新台幣30萬至150萬元;為防止來路不明的環境用藥透過網路拍賣行銷,環保署已通函入口網站公司,將環境用藥商品列入其拍賣網站之禁止與限制刊登商品項目,並請其主動刪除該類違規廣告商品,以維護消費者及會員權益。
資料來源:本署2010.09.08新聞稿


時間 2009年12月
內容 環署自明年3月起 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全面網路化

環保署為推動電子化政府,特修正發布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規定,要求廠商自明(99)年3月起,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案一律須透過網路提出申請。環保署表示,網路申請除可方便廠商資料填寫提交,亦可加速核發的速度及加強業者申請案文件品質,且本次為推動電子化政府而修正之申請規定,將有助我國環境用藥在國內之發展。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重點,除申請案改以網路傳輸方式提出外,另配合經濟部公司登記、營業登記及工廠登記相關法令修正,一併修正所應檢附工商文件名稱。另為強化環境衛生用藥品質,規定該類申請案之成分含量分析,須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或取得檢驗測定許可證之檢測機構執行檢測,同時規定蚊香劑於新申請案或許可證展延申請時,必須提供近1年內之蚊香本體戴奧辛含量檢測報告,以降低環境或人體的暴露風險。
資料來源:本署2009.12.04新聞稿


時間 2009年1月
內容 違反毒化物與環境用藥法規裁罰基準上路,累犯將重罰不輕放

違反毒化物與環境用藥管理法事件,未來累犯將重罰不輕放!環保署發布「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與「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自98年2月1日生效。違反毒性化學物質與環境用藥的種類數量越多,罰越重,一年內再次違反相同法條,加重處罰,以有效遏止毒性化學物質與環境用藥運作業者僥倖規避的心態。
環保署說明,依該等基準規範,將改變過去基層執法人員在處理違反毒化物與環境用藥案件時,一律處以最低罰鍰的情形。環保署表示,本次發布的裁罰基準,考量到違反運作毒性化學物質或環境用藥之種類、數量、運作量大小及一年內違規次數等因子,加重罰鍰額度。
資料來源:本署2009.01.15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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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環境用藥相關研究成果

請點選 這裏 查詢本署與底泥有關之研究成果。
資料來源:本署環保專案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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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用藥相關法規

法規名稱
環境用藥管理法(95.01.27.修正)
環境用藥管理法施行細則(95.08.29.修正)
環境用藥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管理辦法(95.07.26.修正)
環境用藥各項許可申請及檢驗收費標準(99.09.17.修正)
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及檢驗方法(99.09.15.修正)
資料來源:本署環保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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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足跡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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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本網頁資料係彙整本署與「環境用藥」有關之網頁資料,所有資料以各網站公布為主。
詢問本網頁內容:蔡正雄(02-2311-7722#2322)
資料更新頻率:每季1次。
最近檢視日期:20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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